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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25

高平兰花时代广场业主联名状告房产商非法集资

(帖号:03567011)
     

4级

「关于高平兰花时代广场住宅楼业主强烈反映兰花集团泰安房地产公司违规等现象的诉求意见」



        我们是高平兰花时代广场住宅楼业主,也是兰花集团驻高企业职工,现向集团公司领导反映兰花泰安房地产公司违背相关法律以集资名义骗取职工信任套取高额定金、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擅自篡改住宅楼设计规划无端增加住房面积、粗暴对待业主合法诉求的行为,请集团公司领导调查核实,为职工群众讨回公道,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泰安房地产公司以集资房骗取职工信任,套取高额定金的问题:

        2012年9月3日,兰花集团泰安房地产公司在高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23100万元取得兰花高平时代广场项目用地,该地块位于高平市友谊街以东,神农路以北,占地约110亩,拟建大型商贸综合体(CBD)及高端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20万㎡,工程估价2.3亿元。

        2013年的4月底,泰安房地产公司在当时没有资金、“五证”不全的情况下便打出了集资修房的旗号,面向全集团内部员工集资。集资时,兰花集团员工普遍认为是咱们自己的公司修房一定可靠。所以,伯方望云两矿的职工本着对兰花集团公司的热爱和信任,按泰安房地产公司的要求一次性交付了房屋总价款的80%。
       即:

        114㎡以下交付了50万元,
        133㎡交付了60万元,
        155㎡交付了的65万元,
        170㎡交付了70万元的购房款。

        短短2个月时间集资了3亿多。

        泰安房地产公司在业主交定金时,签订了《兰花集团内部员工集资住房申请表》,规定了所购买房屋的栋号、楼层以及面积等。

        事情本来简单,交钱买房天经地义。可泰安房地产公司在业主交付定金后,便擅自违约:

        一是不折算定金利息;

        二是在没有修好房屋的情况下催着业主交全款项;

        三是无端增加住房面积,又要业主交增加的房款。

        真是荒唐至及,难以理解。让我们广大业主不得不认为泰安房地产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我们都是兰花集团内部员工,没有较高的收入。购房是人生的大事,花了一辈子的心血,靠向亲戚朋友借钱才去买这个房子的,期盼能够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每户都是东拼西凑,耗尽苦苦劳作几十年挣的血汗钱,甚至许多人在泰安房地产公司的怂恿介绍下还在晋城银行贷了高达8.32%的高利贷来交这个预付款。泰安房地产公司一句话不给我们算利息,这让我们每户至少损失5-6万元。在高平的其他房产公司在收取定金后都给业主折算5-6%点利息,还有购房优惠,为什么泰安房地产公司就不给算利息,这难道真的是自己人坑自己人?泰安房地产公司内部运作到底还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我们恳请李董事长责令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二、关于泰安房地产公司违背《房屋买卖合同》规定,违法擅自篡改住宅楼设计规划,无端增加住房面积的问题:

        2014年10月份,该公司办全证件,便又马上给我们业主打电话:原设计图纸有变化,住房面积增大,需多缴纳变大的资金,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交清。购房员工们听了很不理解,既然是集资房怎比商品房还贵(当时收款凭据有注明是单位集资房款,5300元每平方相当于高平的高端价位)。再者,没有预售房屋许可证怎么就收取业主超过80%的房款。目前经济低迷,开发商本应降低房价,采取较大的优惠措施。可泰安房地产公司反其道而行,变着花样、绞尽脑汁骗取职工群众血汗钱。单方给住户增加住房面积,有的住户一下子增加了10㎡——如此赤裸裸的霸王条款竟然用在兄弟单位的员工身上,让我们怎样感受兰花集团的优越感?试问,泰安房地产公司原先的规划设计是草稿纸吗?想怎样改就怎样改吗?!我们交预付款时不是已经规定了房子面积吗?带着满腔愤慨,我们业主没有交第二次房款。泰安房地产公司更是无视承诺的施工进度,无视员工对工期的急却期盼,便直接停工。

        三、关于泰安房地产公司部分领导粗暴对待业主合法诉求的问题:

        见工地一直停工,个别业主曾多次向泰安公司询问,该公司主要领导不是不见业主,就是推诿扯皮,也不给答复。于是在2015年4月17日下午2:30,集资购房员工们自发组织70余人到泰安房地产质询,请求给予答复。

        泰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接待了购房员工,购房员工提出三点问题:

        一住房面积增大问题,为什么在购房员工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加了面积,是修建大了还是怎么回事;

        二利息,这么多钱用了近两年利息给多少;

        三确定交房日期,原计划2015年11月交房,可现在主体还没完工,年底交房看来又是空头支票!

        泰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当时承诺5月15日给答复。

        2015年5月15日下午2:30分,购房员工们又去了泰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根本不见人。泰安房地产公司派郝慧梅同志(不明白什么职务)和销售副总赵书峰同志的解答是:

        一、房屋面积增大是根据实际测量来的,当时图纸只算了半个阳台的面积,因为是高层阳台要全部算建筑面积,所以平方加大没问题;

        二、利息以前购房方案上没写,也就不存在什么利息;

        三、交房日期延长是因为本公司是公家企业,相关手续不好办用时较长,比如10KV供配电工程招标批示就用了两个月。

        现场有业主问:咱们的房子这么贵是商品房还是集资房。

        郝慧梅答:商品房。业主又问:我们当时签的是兰花内部职工集资住房,怎么变成商品房?

        销售副总答:这个问题没有办法解决。

        又有业主提出:可以退款吗,退款的话什么时间可以拿到钱。

        郝慧梅答:退款可以,写申请就可以,至于拿钱就要等时间了,我们需要开会研究方案。

        当时交钱时限定职工几日内交齐全款,不交就给予罚款。现在退房款确无具体时间。

        对于该公司的答复我们只能说:无语!试问:

        一、原来的图纸是谁设计的,太不专业了吧?

        二、预付房款利息是人家别的房产公司都执行的商业惯例,你说方案上没写就不给了?太不懂商业规矩了吧?更何况有人刚刚在泰安房地产买的房子,购房合同都签了,价格是5350元/平米,(附购房合同书)我们交了50-70万元的房钱,泰安房地产用了两年,那我们为何不拿着钱现在买房,有什么区别?

        三、公家单位本应效率优先,办个配电批复就用了两个月,你们挣着兰花集团的钱就不觉得给兰花丢脸吗?集团领导大会小会一直追项目进度,泰安房地产公司干部的执行力也太弱了吧?这样的干部称职吗?

        四、业主在交预付款时,收款凭据上明明写着是“单位集资房”,郝慧梅同志怎么一口否认是商品房,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五、退款要我们等时间,是遥遥无期吧!干脆直接说不退就行了,为什么要搪塞我们。再说,我们花钱是来买房子住的,我们最需要的是住房!是在合理合法情况下出钱尽快住上房子!

        更可气的是,泰安房地产公司的一位经理,业主在向其申诉交钱时都是借贷来的,每家出这么多钱都困难时,他竟然对着我们业主说:谁让你们交钱的,活该!
        
        尊敬的董事长,你说这样干部能为企业办事吗?能代表员工利益吗?!泰安房地产公司派郝慧梅同志对我们说:都是兰花集团公司的员工,毕竟是一家人,希望可以理解!天啊,让我们这些员工理解什么?难道是理解泰安房地产公司违约不算利息、无端加平米、蛮横无理的说措词吗?!这也太荒唐了吧!

        综上所述,看来泰安房地产公司就是个骗子公司。专骗我们这些集团员工。在获得土地没有启动资金,并且五证不全的情况下,为了吸收资金,以本集团职工对兰花的信任,打出集资修房的旗号,欺骗我们兰花员工集资。证件办全便变成了商品房,当资金短缺时便再次向我们伸手。现在不交钱就用停建停工来胁迫。试问:我们缴纳的钱哪里去了?80%的预付款不够修建房子吗?是不是泰安房地产公司把这些钱挪用了?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房价比现在高平的市场价都贵,根本就是在吸取兰花员工的血汗!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业主向李董事长强烈反映。我们衷心恳请李董事长在百忙之中亲自过问此事,责成有关部门妥善调处该购房纠纷,切实维护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兰花声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责令泰安房地产公司做好以下事项:

        第一,保持原住房面积不变,不得擅自增加面积;

        第二,业主预交的房款全部按高平房地产的购房利息给予折算利息;

        第三,尽快与业主签订正规《购房合同》;

        第四,保证房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让职工早日入住;

        第五,公开、公示所有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用途及流向等一切相关费用明细,增加透明度,让老百姓心中有数。

        我们广大业主保留向法院上诉的权利,保留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诉的权利。

高平兰花时代广场住宅楼业主联名呈上


2015年5月18日
     

3级

        市场上房子跌价了,自己的房子本来就出了高价,现在还要涨价,房子还不能按时分下来,这事搁谁身上也恼火。                                       

        恼火归恼火,事情还是得静下心才能解决。房子如果是集资房,让公司付利息就不对了。但集资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样想买多少钱就买多少钱,就得公开房子的全部成本,成本是否合理,看看大家是不是集资价拿的房子。

        集资房的价格一般应该比市场价低,一是因为成本低,二是不能像商品房一样有利润。但可以比商品房高,因为集资房是按成本定价钱的,商品房是根据市场需求定价钱的,有人要就贵,没人要就便宜,真没人要可以低于成本价卖。

        房子大了,好像国家对商品房有规定,误差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可以参照商品房的规定,如果超过百分之三,恐怕就得公司承担责任了吧。

        如果公司说卖的是商品房,商品房预售是有规定的,房产公司明显违规,但购房者也有过错。房产公司借用购房者的钱从事盈利活动,应向购房者支付利息,多少就得看约定了。

8级

长平街上出现了一横幅上书“兰花泰安非法集资,诈骗职工血汗钱“

本帖最后由 曾志 于 2015-5-22 00:32 编辑

        兰花泰安集资修房,引起社会热议,给政府又带来了个难题,泰安公司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党中央强劲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议兰花时代广场住宅楼业主直接走法律程序。

        业主提到的五个问题,兰花泰安公司应到正面回应,不能雷语:“活该”。这不是一个党的领导干部的作风。业主称泰安公司五证不全就集资修房,这又暴露了管理上的疏漏。擅自违约,公司就更不应该了,有品质的公司绝不会有这个现象,否则自毁长城。违背《房屋买卖合同》规定,是否有践踏法律尊严之嫌。善良的业主称尊敬的董事长,还是对领导的尊重并抱有足够的信任心,他们不是在过激,更不是闹事,是因为他们手无寸权,为一辈子的血汗钱维护合法权益。

点评

请问时代广场商业楼竣工了吗  发表于 2015-5-22 17:15
企业不守规距,购房户应拿起法律武器,讨公道。依法与规追求合理求。
     

4级

老大  的原帖:1

当时抢着要,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现在反脸了。房价就是你们这种推高的

gplhsdgcyz  的回复:2

当时本着对兰花的充分信任

点评

信任是盲目的,买房是投资的,被套是大形势所迫的,维权是不走正常渠道的。  发表于 2015-5-25 10:18
     

3级

写的好,顶起。现在是法制社会,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

6级

一旦把钱交进去就像马烂淤泥,越陷越深,最后只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哎,法制不如人治。
     

3级

357662530  的原帖:1

企业都不为职工谋福利了,也快了……

一把砍刀  的回复:2

活该,一群傻逼,害了自己不说把半个高平的房价都推高了现在这个样子也是罪有应得。还有兰花泰安更是不要碧莲无耻到极点,拿着集团老百姓的血汗钱无所顾忌肆无忌惮的压榨老百姓,集团领导都是瞎子嘛?蛇鼠一窝一丘之貉,里边定然有不可告人的猫腻,非出了人命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否则就慢慢等的吧

8级

寻求高平首席律师刘主任法律援助。
     

7级

还是信任集团的,不然也不会把所有血汗钱和带款全投进去,以心换心,希望公司早日圆满给职工个答案
     

3级

兰花集团泰安房地产公司纯粹是诈骗公司
     

3级

????怎么可以这样呢???真是愤怒到极点了
     

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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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现在的公家都是**的!真正遇见事
高平形势不好
房产崩盘

来自 贴吧

哈哈。老百姓难活啊。大形势不好。

来自 贴吧

兰花也不行? 高平无望了

来自 贴吧

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造成的。。。。。。这场大悲剧才刚刚上演。

来自 贴吧

社会乱像,这是今天在天怡小区拍到的,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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